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证据的异议,如对医疗证明、收据等证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往往需要进行判断和评估,当事人可提供反证证据。
2.当事人对证据的异议应在举证期内提出,逾期则会被视为承认该证据的真实性。
3.仅有证据异议不足以否定另一方证据的真实性,需要综合其他证据来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对所收集的本人及他人的证据有异议,可以在庭审前或庭审中提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取得的证据有异议的,当事人有权在举证期限内说明其理由并提供相反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交通事故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