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小孩迁户口怎么办
1、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2、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3、《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一方要求探望孩子另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判决、调解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望权,但在实际执行中,一方或其父母因各种原因拒绝让另一方行使对于子女的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当地居委会进行调解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提起侵权诉讼。但是,执法通常只是采取的是排除妨碍的措施,还是会尊重子女的自由,并不会强制性措施要求子女必须接受父亲或者母亲的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