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是一种适用于犯罪较轻、无需拘留和逮捕,但需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的措施。通常情况下,只要出现被判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和哺乳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之一,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适用于犯罪较轻、无需拘留和逮捕,但需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措施是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只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第一、被判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第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第三、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第四、怀孕和哺乳妇女;第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等原因,需要对其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时,需要对其采取的性强制措施。因此,被羁押的被告人、被告人近亲属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人员不适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候审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监视居住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取保候审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4.不得在取保候审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和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被讯问和审判。
5.取保候审不得损害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候审应当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总之,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虽然可以有效保障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违反相关规定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适用于犯罪较轻、无需拘留和逮捕,但需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的措施。通常情况下,只要出现被判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和哺乳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