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购房丢失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告诉开发商当事人的哪个丢失了,让开发商告诉当时办理的地点和联系人;
2、然后当事人要到市级以上的报刊做出作废的声明;
3、接着带上该报纸,去找开发商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4、最后在财务查找后,会提供遗失对应的存根联的复印件,但记得一定要加盖开发商的专用章,因为盖章的复印件等同于原件。
购房又称不动产是地税部门的,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就是不动产。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不动产是地税部门的,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禁止非法代开。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