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产权证是必须要的,如果购房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房是不能补办的,因为开发商开具是要交税的,因此,不能重复开具。
如果购房丢失了,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存根联,并让开发商出具证明,这些资料与购房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证明效力。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如果丢失的为单联,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购房全款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补办。
《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这种情况发生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号码等相关要件;
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
全款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建议去房管局申请调档,看看能否把购房合同和档案调取出来。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