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暴的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4 03:13:15
受到家暴的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导读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受到家暴的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