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探视权协商不成法院怎么判
如果探视权协商不了的,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二、爷爷奶奶离婚有探视权吗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女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否有时间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时间没有具体的写作规定,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可通过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