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止审理是制作裁定书,等中止审理的事由消失,自动恢复审理,通知即可,无须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