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借贷是犯罪,包括强制交易、威胁等行为,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特别严重者可判三至七年徒刑并罚款,行为包括强买强卖、强迫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强迫转让或收购企业资产、强迫参与或退出经营活动等。
法律分析
强迫借贷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罪。如果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二)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三)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四)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五)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