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镇可以去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起诉;如果案件经过复议的,也可以到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起诉;如果是对镇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还可以到原告住所地的起诉。
一、行政诉讼管辖人民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系统内同级人民或者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行政诉讼法》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管辖。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采取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人身自由地的都有权管辖。
二、行政诉讼管辖权怎么选择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因不动产提起
的行政诉讼,由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三、离婚要回原籍登记处吗?
这个问题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而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是不能在暂住地办理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暂住时间的长短可以进行选择,这是涉及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