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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及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1 2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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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及条件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包括土地的出售、交换土地以及赠送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有所限制的,一是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二是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应该要签订一份转让的合同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约定的年限大于十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四十年,就按照四十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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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包括土地的出售、交换土地以及赠送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有所限制的,一是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二是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应该要签订一份转让的合同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约定的年限大于十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四十年,就按照四十年摊销。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包括土地的出售、交换土地以及赠送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有所限制的,一是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二是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应该要签订一份转让的合同才可以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约定的年限大于十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四十年,就按照四十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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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及条件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再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包括土地的出售、交换土地以及赠送土地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有所限制的,一是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二是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应该要签订一份转让的合同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十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约定的年限大于十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四十年,就按照四十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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