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不构成贪污罪,一般是构成挪用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
一、挪用的条件是什么?
挪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罪中量刑标准
挪用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
三、挪用罪属于职务犯罪的吗
行为人所犯的挪用罪是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的,该罪仅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