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一、个体公司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先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清理、核销,《领购簿》、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有领购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供应窗口清理缴销。
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二、个体户注销要多久
法律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注销的顺序为企业清算备案、注册公告、缴销、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