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客户是否有资格获得第一联?
第一联抵扣联(用于客户抵扣税款)和第二联联(用于客户报销作帐)都是开给客户的,第三联存根联自己作帐用。开专用抵扣联和客户联都要给对方,对方为一般纳税人可以用抵扣联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必须把抵扣联给对方。
二、酒店是否可以为客户开专用?
1、住宿服务按现有的规定是可以给客户提供专用的;
2、餐饮服务和娱乐服务营改增已经明确了,不能开具专用的;
3、酒店帮顾客洗衣服是否能开具专票,目前未看到明确规定,按照生活服务业的约定推测,应该不能开具专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全国统一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专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上写,此为无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