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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1 2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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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吗

法律分析。赡养纠纷不是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全部子女,也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个别子女。如果父母选择全部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子女,则可以扣减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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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赡养纠纷不是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全部子女,也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个别子女。如果父母选择全部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子女,则可以扣减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

赡养纠纷不是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全部子女,也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个别子女。如果父母选择全部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子女,则可以扣减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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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吗

法律分析。赡养纠纷不是必须起诉全部的儿女。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全部子女,也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个别子女。如果父母选择全部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子女,则可以扣减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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