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后,有可能被依法取保候审。在这一过程中,被害人或证人是否有权拒绝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联系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或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向机关提出要求不接受犯罪嫌疑人联系的请求。如果被害人或证人表示不愿意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机关应该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安排接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对于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机关等执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有权要求不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机关等执法机关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安排接触。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有权要求不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机关等执法机关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安排接触。
因此,被害人或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权要求不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机关应该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安排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