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
1、受害人、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2、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以及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3、一方做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
4、人身保护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1、人民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方面能够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也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明确指引,使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寻求帮助;
2、另一方面,人民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者,也就是家庭暴力加害人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使被申请人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只是其和申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有代表过国家公权力的人民在执行。
3、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总之,对实施家暴者绝不姑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