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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设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5 0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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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设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非必须,但可以选择。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董事应具备资格、产生程序、经济和行权上的性。然而,目前许多董事被视为“人情董事”,难以确保其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但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一、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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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限公司设立董事非必须,但可以选择。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董事应具备资格、产生程序、经济和行权上的性。然而,目前许多董事被视为“人情董事”,难以确保其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但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一、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吗。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非必须,但可以选择。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董事应具备资格、产生程序、经济和行权上的性。然而,目前许多董事被视为“人情董事”,难以确保其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但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

一、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吗

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如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三、董事的特征

1.资格上的性。

2.产生程序上的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大股东操纵股东会等,很难确保董事的性,而且现在许多董事是由公司的领导或管理层拉来或请来的“人情董事”,权力不清,职责不明。

3.经济上的性。经济的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董事只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应该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4.行权上的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结语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并非强制性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董事应具备资格上、产生程序上、经济上和行权上的性。然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应加强对董事的选拔和监督,确保其性和职责的履行,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设立审计署,在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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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设立董事非必须,但可以选择。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董事应具备资格、产生程序、经济和行权上的性。然而,目前许多董事被视为“人情董事”,难以确保其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但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等。一、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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