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只处分部分遗产,或者协议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者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部分遗产,或者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3、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