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