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竞业期限为不得超过2年。
竞业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条款。
无法解除竞业的,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并不能适用于全体员工,竞业的对象只能是本单位中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特别是那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中的主管人员和科技人员。
竞业与竞业禁止的区别具体如下:
1、义务的性质不同;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竞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