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遇到楼房质量问题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寻求帮助,按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修复和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经核验确实不合格,购房者可退房。
法律分析
楼房质量问题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拓展延伸
楼房质量问题的解决部门有哪些机构或机构?
楼房质量问题的解决涉及多个机构和部门。其中包括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建设部负责制定和监督建筑质量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管理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房地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开发商进行监管,确保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解决与楼房质量相关的问题。以上机构和部门共同努力,旨在确保楼房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结语
多个机构和部门参与解决楼房质量问题,包括建设部、住房局、房地产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他们共同制定标准、监督施工、监管开发商,旨在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购房者应依,可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修复和赔偿,甚至退房。这些机构和部门的合作努力,确保楼房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