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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违规经营怎么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2-21 09: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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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违规经营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个体户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等处罚。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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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个体户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等处罚。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

个体户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等处罚。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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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违规经营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个体户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等处罚。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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