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偷钱只有监控算证据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2-21 05:02:05
收银员偷钱只有监控算证据吗?
法律分析。算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应当来源合法,不能剪辑、增加、删改,并且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关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导读法律分析。算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应当来源合法,不能剪辑、增加、删改,并且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关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法律分析:
算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应当来源合法,不能剪辑、增加、删改,并且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关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收银员偷钱只有监控算证据吗?
法律分析。算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应当来源合法,不能剪辑、增加、删改,并且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关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