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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6 07: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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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应予支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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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应予支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5、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6、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装修如何赔偿

租赁合同无效的,房屋装修的钱应当由出租人返还,如果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承租人可保存或收集装修时的收据,以便做诉讼时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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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应予支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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