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转业后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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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3-06 08:03:54
干部转业后如何安置
法律分析。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2、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法律依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导读法律分析。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2、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法律依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法律分析:
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2、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法律依据:
《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干部转业后如何安置
法律分析。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2、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法律依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