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等凭证来确认劳动关系,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纠纷中常见的举证材料有哪些?
劳动关系纠纷中常见的举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工作任务分配、考勤记录、请假申请、工作报告、通知书、证人证言等。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举证材料,其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单可以证明工资支付情况。社保缴纳证明能够证明雇主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加班记录和考勤记录可以证明加班和出勤情况。工作任务分配、请假申请、工作报告和通知书等文件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工作安排和沟通。证人证言则是通过他人的口述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在劳动关系纠纷中,准备充分的举证材料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结语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明、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在劳动关系纠纷中,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工作任务分配、请假申请、工作报告、通知书、证人证言等都是常见的举证材料。准备充分的举证材料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