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管辖;就同一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派出所管辖。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级机关管辖,也就是上下级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县级以上机关管辖。
一、感情纠纷派出所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属于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管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民间经济纠纷案件一般由人民进行调解,也可以由人民委托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二、仲裁裁决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四大类,现分述如下: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
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
3、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
4、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享有管辖权。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管辖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