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以及徐州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规定。指出在签署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遵守法律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定义以及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最后,文章回答了哪些人可以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并指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分析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不仅限于追求用人单位的利益。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合同时,他们必须遵守法律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一份书面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按照这些原则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一、徐州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徐州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是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二、有哪些人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可以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是只有劳动关系双方的当事人才具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他们一方是享有招工权的用人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另一方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行规的规定。只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才具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且劳动合同的签订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