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致人重伤的行为,刑罚更为严厉。重伤的定义包括肢体残废、丧失器官功能等,还包括其他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损伤。对于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刑罚更为严重,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些刑罚规定是根据法律对于故意伤害行为的严重性而制定的。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若致人重伤,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的定义包括使人肢体残废或毁容、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以及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等情形。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