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分割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对于房子的贷款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