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则上,满足两个条件机关就会刑事立案,即确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批捕是否还会被公诉
不批捕是否还会被公诉,视情况而定。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提请批准逮捕。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会批准逮捕。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
二、立案是什么意思?
刑事立案,是指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1、有犯罪事实发生。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三、提起公诉一定会被判刑吗
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提起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提出控告,要求人民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实际上,公诉权的起源与打击犯罪过程中实现国家权力的制衡,确立统一追诉犯罪的司法基准,实现国家刑罚权和有效维护社会整体秩序有关,是人类社会解决纠纷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
公诉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1、实体意义上的公诉权,即犯罪侦查权;
2、程序意义上的公诉权,即司法请求权,也就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请求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权力。这种司法请求权属于一种程序性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