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分配公积金账户余额?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1 11:03:12
离婚后如何分配公积金账户余额?
法律分析:离婚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分配,应根据《婚姻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来分配账户余额。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由判决分配。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条 离婚后,夫妻双方所谓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依法分割。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公积金参加人离婚后,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积累的储蓄额,依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协议处理。不具备协议处理的,应当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导读法律分析:离婚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分配,应根据《婚姻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来分配账户余额。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由判决分配。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条 离婚后,夫妻双方所谓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依法分割。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公积金参加人离婚后,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积累的储蓄额,依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协议处理。不具备协议处理的,应当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分配,应根据《婚姻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来分配账户余额。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由判决分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条 离婚后,夫妻双方所谓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依法分割。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公积金参加人离婚后,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积累的储蓄额,依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协议处理。不具备协议处理的,应当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离婚后如何分配公积金账户余额?
法律分析:离婚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分配,应根据《婚姻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来分配账户余额。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由判决分配。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二十一条 离婚后,夫妻双方所谓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依法分割。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公积金参加人离婚后,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积累的储蓄额,依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协议处理。不具备协议处理的,应当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根据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