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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2 2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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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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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公民或法人组织等修建的厂房,只有符合法定条件部门才可依法强拆,比如厂房是违章建筑,类似于在修建厂房的时候没有办理相应的批准证件,但是在强拆之前应该先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不能直接强拆。

一、村里违章建筑谁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农村违法建筑,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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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租地建厂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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