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5 00:24:25
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导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