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可以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债券和公司证券。
2、证券按是否具有适销性,可以分为适销证券和不适销证券。
3、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4、根据收益的固定与否,证券可分为固定收益证券和变动收益证券。
5、根据发行的地域或国家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国内证券和国际证券。
6、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7、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基础证券和金融衍生证券两大类。
8、依有价证券所设定的财产权利的性质不同,可将有价证券分为:
(1)设定等额权利的有价证券,如股票;
(2)设定一定物权的有价证券,如提单、仓单;
(3)设定一定债权的有价证券,如债券、汇票、本票、支票等。
9、依有价证券转移的方式不同,可将其划分为记名有价证券、无记名有价证券、指示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