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遗产的管理人可以是继承人或者由继承人推选的人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的管理人,如果遗嘱中指定了执行人,那么由指定的人来担任;如果没有指定执行人,那么由继承人推选;如果继承人没有推选,那么由继承人共同担任;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那么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来担任。
法律分析
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继承人、继承人推选的人等。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拓展延伸
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其在继承过程中的角色
遗产管理人作为一名专职负责管理和处理遗产事务的人员,在继承开始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包括对遗产的管理、保护和处置权,可以代表继承人进行遗产的处置和转让等。同时,他们也有责任确保遗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继承人的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继承过程中,遗产管理人需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处理遗产纠纷,维护继承人的权益。他们应当以公正、诚信和专业的态度履行职责,确保遗产的顺利管理和继承的顺利进行。
结语
遗产管理人在继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他们应确保遗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继承益,并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他们需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处理遗产纠纷,维护继承益。公正、诚信和专业是他们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以确保遗产的顺利管理和继承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