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哪些需要无房证明材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4 01:07:50
一般哪些需要无房证明材料
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如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导读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如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如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一般哪些需要无房证明材料
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如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