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刑拘与逮捕的区别:批捕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逮捕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和结果不同;羁押期限不同;适用的机关不同。
法律分析
批捕刑拘与逮捕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逮捕是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
3、目的和结果不同。
4、羁押的期限不同。
5、适用的机关不同。
拓展延伸
批捕与羁押的法律程序有何不同?
批捕与羁押是刑事诉讼中两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它们在目的、时限和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批捕是指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而羁押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情和证据,决定对被告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程序。批捕侧重于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责,而羁押则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批捕的时限较短,通常为逮捕前72小时内,而羁押的时限较长,根据不同案情可延长至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批捕权力由检察机关行使,而羁押权力由法院行使。因此,批捕与羁押的法律程序在目的、时限和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结语
批捕与羁押,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程序,它们在法律性质、目的和结果、适用对象、羁押期限以及行使机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批捕是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侧重于确定嫌疑人的罪责;而羁押是法院根据案情和证据,对被告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程序,旨在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稳定。批捕时限较短,通常为逮捕前72小时内,而羁押时限较长,根据案情可延长至数月甚至更长。批捕权力由检察机关行使,羁押权力由法院行使。因此,批捕与羁押在目的、时限和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