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会在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一般诉讼费的分摊份额由原告与被告双方在本案中的责任大小来决定的,完全败诉,即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可能会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另外,在撤诉案件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诉讼费,且减半收取。如果调解成功的,诉讼费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承担。
一、民事诉讼活动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人民当然没有权利干预原告所确定的诉讼标的,但原告提前确定下来诉讼标的后,要了解一下自己打官司有可能会付出的成本,诉讼活动当中不见得谁先起诉谁就一定是胜诉方,所以,原告如果确定的标的额过高,自身也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人们之间因为财产纠纷起诉,原告去立案后,要预交一笔诉讼费用,根据目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标的是财产的,诉讼费用分段收取,如果是40万的诉讼标的,采取普通程序的诉讼费用是7300元,如果简易程序,则按照一半收取。
二、打官司赢了的费用是谁出的
打官司的诉讼费是要由输的一方承担的。
根据规定,在诉讼中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应由原告在起诉时向预交,最后由判决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离婚诉讼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起诉离婚,人民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