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1 19:43:33
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买卖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导读处理房屋买卖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处理房屋买卖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买卖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