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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关于房屋拆迁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1 2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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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关于房屋拆迁问题?

房屋拆迁是按照面积和户口补偿,具体根据当地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想咨询一下有关于土地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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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拆迁是按照面积和户口补偿,具体根据当地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想咨询一下有关于土地权问题。


房屋拆迁是按照面积和户口补偿,具体根据当地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想咨询一下有关于土地权问题?

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房子拆迁问题咨询可以?

房屋拆迁是按照面积和户口补偿,具体根据当地而定。房屋拆迁以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依法支付拆迁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想了解一下房屋拆迁买卖纠纷问题怎么办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土地转让问题想咨询一下?

转让以出让获得的土地权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问题?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一、村委会或镇、乡,或者县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三、可以向提起诉讼;四、其他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一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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