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何年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1 20:16:00
个体工商户如何年检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年检。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导读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年检。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年检。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如何年检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年检。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