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1 20:57:46
行政拘留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法律分析。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导读法律分析。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法律分析: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行政拘留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法律分析。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