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第16条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2 15:09:10
社保法第16条规定
法律主观。缴纳社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仍然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
导读法律主观。缴纳社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仍然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主观:
缴纳社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仍然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
社保法第16条规定
法律主观。缴纳社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仍然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