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向哪个起诉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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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3 03:24:26
应该向哪个起诉离婚呢?
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导读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应该向哪个起诉离婚呢?
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