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了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的盘问和检查权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继续盘问。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机关在盘问期间认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否则应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机关的人民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拓展延伸
人民法第9条的适用范围和权利义务
人民法第9条规定了人民的适用范围和权利义务。根据该条款,人民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维护、保卫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责。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享有一定的权利,如依法行使权力、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共安全等。然而,人民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依法执行任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人民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人民法第9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目标。在执行职责时,人民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并在特定情况下将其带至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并应记录盘问过程。对于继续盘问的决定,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对于不继续盘问的,应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人民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三条 人民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 人民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消防以及派出所、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应当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四条 人民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