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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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3:44:08
人民条例规定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由1957年6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1957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依照法律惩治反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导读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由1957年6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1957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依照法律惩治反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由1957年6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1957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依照法律惩治反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人民条例规定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由1957年6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1957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条例》。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依照法律惩治反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