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几个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4 17:09:25
离婚冷静期几个月?
法律分析。包括,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导读法律分析。包括,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包括,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几个月?
法律分析。包括,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