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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4 18: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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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刑事诉讼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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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刑事诉讼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应该十日内向原审,或者通过看守所转交,提交书面上诉状。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第三百条 人民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第三百零一条 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第三百零二条 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三条 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四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应当准许。第三百零五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第三百零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刑事诉讼上诉期是多久

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十日,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为了维护和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上诉期限,第二审人民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刑事案件怎么上诉

刑事判决应该十日内向原审,或者通过看守所转交,提交书面上诉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第三百条 人民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第三百零一条 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第三百零二条 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三条 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四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应当准许。第三百零五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第三百零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该内容由 杨再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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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刑事诉讼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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